共青团威海市委(简称团市委)是共青团的地方组织,在市委和团省委的领导下,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开展工作。团市委要立足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破除“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更好地发挥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及加快推进现代化幸福威海建设新跨越的生力军作用。
(一)负责领导全市共青团、青联、少先队工作,指导市学联工作。
(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共青团、青少年工作的方针、政策;统筹协调服务青年和促进青年发展工作,参与制定全市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政策;对全市青少年活动阵地、报刊、服务机构的建设和青少年读物的出版等事务进行规划和管理。
(三)参与全市有关青少年事务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实施;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联系服务和引导青年社会组织及新兴青年群体。
(四)调查全市青少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研究全市青少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指导团的网络新媒体舆论阵地建设和网络舆论引导工作。
(五)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全市大、中、小学及职业院校学生的思想引导,促进学校稳定和学生成长成才。
(六)组织和带领全市团员、青年在经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团省委部署的以青年为主体的工作任务,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七)配合有关部门管理全市青少年外事工作,负责市内外青少年友好交流工作,负责全市青年统战工作。
(八)负责全市团组织建设,加强对全市团员队伍、团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团组织建设的领导;协助党组织推荐和输送优秀青年干部;指导市团校及青少年教育培训工作。
(九)负责对全市志愿服务工作的组织和引导,为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提供服务和支持,承担全市各类大型赛会的志愿服务工作,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
(十)发挥职能作用和资源优势,为产业发展及招商引资(引智)促进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团省委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