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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青年企业家协会会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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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会费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更好地为会员服务,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协会会的实际收支状况,制定本办法。

一、会费收取标准

1.会长50000/届;

2.副会长20000/

3.理事10000/

4.会员:5000/届。

二、交纳程序

方式:会员可将会费直接交至协会秘书处或转账至市青企协对公账户。

对公账户信息:

开户名:威海市青年企业家协会

开户行:威海市工商银行环翠支行

账号:1614 0280 0902 4915 043

市青企协秘书处:周德生,18963156981

三、会费的开支范围

1.开展各种创业论坛、培训交流、外出考察等活动;

2.召开全体会员大会、理事会、会长办公会等会议;

3.协会常设机构办公、表彰及业务活动等开支;

4.公益性、扶贫性活动等开支;

5.其它正当开支。

四、会费管理

1.协会严格按标准和时间收取会费,加强管理,合理支出;

2.收取的会费,按照《威海市青年企业家协会章程》的规定,全部用于开展各项活动和威海市青年企业家协会的必要费用开支;

3.协会财务部门必须规范财务制度,开设银行对公账户,会费使用须经经办人、秘书长、分管副会长、会长签字,严格遵守财务纪律,加强会费的管理和监督,如实填写有关报表,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财务监督和审计,定期会长办公会报告会费的收支情况

五、附则

本管理办法,须经会员大会讨论通过,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协会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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