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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威海市青年文明号推报及年度复核工作的通知
访问次数: 来源:威海团市委

各区市团委、国家级开发区团委、南海新区团委,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团委:

为进一步激励全市青年不断加强敬业、协作、创优、奉献精神,为加快实现现代化幸福威海建设新跨越凝聚青春力量,根据《威海市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威海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领导小组决定开展2018年度威海市青年文明号推报工作,并重点对历届市级及以上青年文明号集体全面复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8年度威海市青年文明号推报

(一)推报条件

1.集体总人数一般不少于3人,40岁以下青年占本集体人数的60%以上,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青年(岗位)。团组织健全,创建集体成立相应的团组织,且团组织领导班子配备齐全。

2.本单位或集体开展了“青春建功新时代——我们是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参加评选的集体(岗位)有规范的岗位创优标准、创优计划及明显的创建标志,所有集体成员了解团组织及青年文明号的相关基本知识。

3.本集体(岗位)的青年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职业纪律和朝气蓬勃、团结向上的精神风貌,遵纪守法,文明上岗,服务规范。

4.能紧紧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在生产、经营、管理、执法、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创全市或本地、本行业最佳水平,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文明城市创建中做出突出贡献。

5.积极参与并扎实有效地开展“创新创效创优”等活动,并取得良好效果;积极参加团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开展了团员意识教育活动,团的活动规范,团员青年能够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坚持开展“青年文明号对标创优”“青年大学习”“青年文明号助千家”“青年文明号开放周”等活动。每年至少对1名贫困中小学生进行资助和扶持。

6.积极支持参与所在镇街区域化团建活动。

7.属区市管理的必须是区市青年文明号。

8.所在地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评价较高。

(二)评选数量

威海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见附件1)以及快递行业、电子商务、发展改革(包括各级发展改革委、粮食局、物价局机关、市属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的一线集体、窗口单位)领域可以择优推荐1—2个候选集体;金融保险系统由金融团工委负责推报;未启动行业的申报工作,由各区市、大企业团委独立负责,各区市推荐不得超过5个候选集体(各区市至少拿出1个名额向青年创业园区服务管理团队、非公企业一线班组、青年社会组织及新兴领域倾斜)。

(三)评选方法

评选实行总量控制,采取自下而上申报推荐、层层择优考核、总量控制的办法进行,各区市、有关部门团委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负责,严格把关,确保推荐质量。自2018年起,威海市青年文明号集体实行先创建后评选的原则,创建期为一年,经创建合格,认定为威海市青年文明号。

二、历届青年文明号集体复核工作

青年文明号集体复核分为威海市青年文明号复核和市级以上青年文明号复核。各区市、行业(系统)、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青年文明号”标准,进行全面复核,并确定优秀集体、合格集体和不合格集体。不参加复核或认定为不合格集体的威海市青年文明号集体将不予认定,认定为优秀的青年文明号集体,将择优推荐为高层级的青年文明号集体;不参加复核或复核不合格的市级以上青年文明号集体,团市委将建议全国、省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予以注销。

(一)青年文明号集体符合以下条件者,则予以继续认定:

1.有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

2.有配套齐全的档案文件资料。

3.有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开展的富有实效的创建活动。

4.有完善的与青年文明号挂钩的内部考核标准、管理制

度、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

5.创建氛围较浓厚,青年文明号牌匾悬挂在醒目位置,张贴了青年文明号创建标语,公布了服务承诺和投诉电话。

(二)青年文明号集体如发生以下任一情况者,将被强制摘牌、收回牌匾、撤销称号:

1.集体中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2.在日常工作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3.被新闻媒体曝光,群众反映强烈,经检查情况属实。

4.青年文明号牌匾丢失未及时上报。

5.无组织领导机构,无任何档案资料,无主题活动,内部考核标准和管理制度未与青年文明号活动挂钩。

6.其他情形。

三、相关要求

1.申报威海市青年文明号的集体,要认真填写《2018年度威海市青年文明号申报表》(附件2),并附1200字左右的申报材料(“青年文明号对标创优”“青年大学习”“青年文明号助千家”“青年文明号开放周”等开展情况要独立板块说明),青年文明号阵地、集体合影(佩戴绶带)、特色活动等照片不少于3张。

2.复核青年文明号集体,要认真填写《2018年度青年文明号复核表》(附件3),重点围绕“青年文明号对标创优”“青年大学习”“青年文明号助千家”“青年文明号开放周”等开展了主题活动,青年文明号阵地、集体合影(佩戴绶带)、特色活动等照片不少于3张,复核意见为优秀集体的,须附800字左右的事迹宣传材料,团市委将进行统一展示宣传。有意向申报省级以上青年文明号集体的,可形成PPT、视频、MV等生动有形的展示作品。

3.在青年文明号申报、复核的同时,需要在工作场所内外醒目位置悬挂和设置青年文明号申报或复核标识,并进行不少于30天的公示,主动接受团市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评议。公示内容包括:(1)青年文明号信用公约和本单位服务承诺;(2)创建威海市青年文明号的标识、标语或旗帜;(3)申报、复核材料的主要内容;(4)威海市青年文明号监督电话:5225125。

4.威海市青年文明号集体申报、复核材料电子版、纸质版请于11月9日前报送团市委青年发展部。团市委将适时对青年文明号申报、复核集体进行抽查。为方便交流,团市委建立威海市青年文明号qq群:194761414,请各青年文明号集体号长加入。

联系人:解庆林、游洋,电话:5225125

邮  箱:jcb5225125@126.com

地  址:威海市市级机关七号楼7320房间

附件:1.威海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2018年度威海市青年文明号申报表

      3. 2018年度青年文明号复核表

      4.威海市青年文明号申报汇总表

      5.历届青年文明号复核汇总表

                                             威海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领导小组      

2018年10月15日              

威创青文字〔2018〕4号关于开展2018年度威海市青年文明号评选及年度复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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