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威海市委
威团发〔2013〕36号
关于开展示范性基层团组织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团委,高技区、经技区团委,工业新区党务工作部,市直各团委: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团市委决定,从今年开始,在市区范围内开展示范性基层团组织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建带团建,按照“重视程度高、组织建设好、队伍建设好、工作机制好、阵地作用好、工作开展好”“一高五好”的标准要求,在市区范围内开展示范性基层团组织创建工作,树点扩面,整体推进,深化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基层团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水平。
二、创建范围
市区创建范围主要指乡镇、街道团(工)委(含所属村、社区团组织),乡镇实体化“大团委”直属团组织,县直部门、单位(含所属事业单位)团组织,县乡所属的中职中学团委,组织关系隶属于县乡团委的国有企业、非公企业团组织,县(市、区)范围内的社会组织团组织,共六类。市直属团委暂不参加创建活动,但可以申报下属团组织参加创建。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8月中旬,各市区、市直团组织按照《威海市示范性基层团组织创建标准(暂行)》(附件1),结合实际,荣成、文登、乳山、环翠团委一年申报不少于5个创建单位,创建单位应属于不同类型,其中新建的“两新”团组织和乡镇实体化“大团委”直属团组织要有一定数量,开发区团委、市直团委一年申报1-2个创建单位。各团委要制定本地本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创建目标、内容、措施,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第二阶段:创建实施。8月下旬到10月上旬,各团委积极整合资源,对照创建标准,按照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中职中学、企业和社会组织的类型划分,确定创建单位,分领域组织开展创建工作。团市委将加强工作指导和调度,及时了解创建单位工作推进情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第三阶段:验收挂牌。10月中旬到11月上旬,市区、市直各单位团委和创建单位团组织认真搞好工作总结和档案资料的归档整理。团市委将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座谈走访等方式,对各创建单位进行评估验收。团市委根据检查验收情况,择优命名市级示范性基层团组织并择优推荐申报省级示范性基层团组织。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层层抓好落实,扎实推进创建工作,并以此为契机,推动全市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再上新水平。创建单位团组织要主动争取单位领导的重视和支持,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2、强化监督管理。示范性基层团组织有效时限为两年,期满后可继续参与下一周期的创建工作。团市委将对创建工作进行全程监管,通过座谈会、实地查验等方式,了解情况,总结经验,解决问题。市区、市直团委要加强指导,整合资源,给予必要支持,确保这项工作取得实效。
3、建立激励机制。示范性基层团组织命名将实行年度淘汰制,团市委将定期抽查,对不达标的取消命名。凡被命名为市级示范性基层团组织的基层团组织及其负责人,在市级评选表彰中优先考虑,并优先推荐参加省级、全团评选表彰。
4、抓好示范引导。各级团组织要及时总结在示范性基层团组织建设中的创新做法和经验,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典型,大力推介好的经验做法,更好地发挥示范性基层团组织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基层团组织覆盖面不断扩大,工作实现全面活跃。
请各团委于8月30日前,将拟创建市级“示范性基层团组织名册和各单位申报表(详见附件2和3)报团市委团务部,邮箱:twb8000@163.com。各市区、市直团委推进这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团市委团务部。
附件:1、威海市示范性基层团组织创建标准(暂行)
2、拟创建威海市示范性基层团组织名册
3、威海市示范性基层团组织申报表
共青团威海市委
附件1:
威海市示范性基层团组织创建标准(暂行)
一、重视程度高
1.坚持党建带团建,《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威组通字〔2011〕95号)落实到位,单位负责人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团的工作。
2.选优配强团组织班子,按期换届,调整及时,团干部流转有序。团组织书记初任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素质高、能力强、作风好,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团组织书记享受本单位中层正职待遇,是党员的列席同级党委有关会议。
乡镇、街道团(工)委按照编制内外、专兼职相结合的原则组建,一般由9-21 名委员组成。团(工)委书记、副书记数量一般不超过委员数量的三分之一。
3.党组织每年至少1次专题研究共青团工作,团的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安排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
4.有稳定的经费支持,保证团的活动和工作正常开展。
二、组织建设好
1.组织网络健全,所辖部门、单位符合建团条件的全部建立团组织,并根据团员数量变化及时调整组织设置。
乡镇、街道所属的村、社区等基层团组织,中职中学的教工团组织和以班级为主的学生团组织,机关、事业单位的下属单位团组织,企业、社会组织所属部门、车间、班组团组织等,健全有活力。
2.团组织班子作风民主,团结务实,班子成员之间有科学具体的分工,相互协作,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强。
3.有强有力的外围组织,联系青年渠道广泛,在本地本单位青年组织中处于核心地位,发挥枢纽作用。
乡镇团委与农村青年专业合作社、产业协会,街道团组织与辖区内的青年社团、青年自组织,中职中学团组织与学生会、学生社团,建立联系,提供服务,联合开展团的工作。机关、事业单位团组织通过联合建立青年工作委员会,企业和社会组织通过流动建团、联合建团等形式,不断巩固和扩大组织覆盖。
三、队伍建设好
1.团员发展工作坚持标准、程序规范、保证质量,有计划地开展,初中毕业班团员比例按45%左右掌握,高中毕业班团员比例按85%左右掌握。
2.团员教育管理、团情统计、团费收缴、流动团员管理、离团退团脱团、评选表彰等团员管理工作规范,团员年度注册率和民主评议率均达100%,团员意识强,模范带头作用明显;推优入党工作规范有序,成效显著。
3.团干部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状态好、形象好,密切联系团员,贴心服务青年,模范带头作用突出。
4.团干部每年至少参加1次县级及以上团组织的培训学习,新上岗的团干部能及时参加岗位培训或工作培训。
5.团组织有联系密切的外围骨干工作队伍。
乡镇团组织与农村青年合作组织带头人、大学生村官群体,街道团组织与青年志愿服务骨干、中职中学团组织与学生会干部和学生社团负责人,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社会组织团组织与区域内有影响的青年自组织领袖,建立并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能够通过引导和服务等方式,发挥外围骨干队伍作用。
四、工作机制好
1.坚持民主集中制,建立和完善团的“三会两制一课”、工作例会、团务公开及有关制度,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2.有科学的团干部选拔、任用、考核制度;乡镇、街道团组织有科学的编外团干部选配、激励、流转等工作机制。
3.有效整合区域内各类资源,在优化配置团内资源,争取党政政策、资金支持,运用市场机制寻求社会资源等方面成效显著。
4.组织动员能力强、纪律性强、执行力强,运用青年喜欢的方式和形式开展社会化动员成效显著。
五、阵地作用好
1.有固定办公场所和设备,有团员青年活动阵地或基地,团属阵地悬挂团旗、团徽。
2.“三本五盒一册”(共青团工作写实本、团费收缴登记本、青年舆情记录本,上级团委文件材料盒、组织工作资料盒、单项大型活动资料盒、团的工作考核资料盒、综合资料盒,团员青年登记册)齐全,档案管理规范;各种制度按统一标准制作上墙,有形化建设成效显著。
3.团组织有网站或网页,开通微博,有工作QQ群或短信平台,维护管理正常,及时发布团组织工作活动信息,对团员青年开展有效引导和服务。
六、工作开展好
1.基础工作扎实,基础团务规范。
2.重点工作推进有力。上级团组织确定的重点工作在本单位团组织落实到位、成效显著。
3.围绕单位中心工作和团员青年最直接、最现实、最普遍的利益诉求开展活动,主题鲜明,青年参与度高,社会影响好,每月至少一次。
4.结合实际,有至少1项持续开展且社会影响好的品牌工作。
附件2:
拟创建威海市示范性基层团组织名册
团委(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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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基层团组织名 称 |
团干部数 |
团员数 |
14-28周岁 青年数 |
所辖团组织数 |
团组织主要负责人姓 名 |
联系方式 |
示范性建设完成 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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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 |
兼职 |
团总支 |
团支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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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威海市示范性基层团组织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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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组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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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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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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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重视 |
团组织书记是否同级党委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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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组织书记能否列席同级党委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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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级党委是否定期专门研究共青团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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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的工作是否纳入同级党委工作考核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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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建设 |
团组织书记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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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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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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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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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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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组织委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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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 团干部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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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次换届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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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 团干部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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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岁以下 青年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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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员 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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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发展 团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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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 “推优”入党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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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优”占 团员入党的百分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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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条件 |
办公场所 |
单独□ |
2012年 工作经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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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拨付(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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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用□ |
自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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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阵地 数量及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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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工作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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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费收缴 |
2012年应收团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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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实收团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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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应上缴 团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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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实际上缴团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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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 奖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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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工 作 成 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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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党组织意见 |
(签 章) 年 月 日 |
县 级 团 委 意 见 |
(签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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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 市 委 意 见 |
(签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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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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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表用A4纸型双面打印,一式三份报送;2.党政重视方面需提供相关文件材料;3.获奖情况需提供相关文件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