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组织部、团省委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县乡团委换届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做好县乡团委换届工作作出部署。
《意见》指出,推动县乡团委集中换届,是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的重要举措。要坚持“党建带团建”,围绕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这个中心任务,以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的山东共青团为目标,以优化结构、提高素质、增强活力为重点,力争通过集中换届,进一步巩固和健全县乡团的基层组织,完善领导班子结构,提升组织整体活力,不断提高基层团组织服务大局、服务青年、服务社会的能力,努力把县乡团委班子建设成为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团结协作、奋发有为的坚强集体,为推动和促进基层团的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县乡团委换届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一是选好配强县级团委班子。团的县级委员会由30至40人组成,其中常委5至7人,书记、副书记2至3人。新提名团县(市、区)委书记一般不超过30周岁,副书记一般不超过28周岁,均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应为中共党员。要进一步加强县级团的常委会建设,切实提高常委会的履职能力。二是充实加强乡镇团的委员会。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适当放宽对乡镇团委书记年龄、学历等条件的限制,不拘一格选优配强乡镇团委书记。在职最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3周岁,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38周岁,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积极探索乡镇团委新的组织格局,以专兼职结合的方式,组建9-11人乡镇团的委员会班子,其中行政编制外团委副书记一般为4-5人,原则上不超过7人。着力探索和完善组织任命、民主直选、公开选拔等三种团干部选拔任用方式,不断拓宽乡镇团委班子选拔任用渠道。
《意见》对县乡团委换届工作的程序步骤和时间安排作出明确安排。《意见》强调,按照《团章》和团内有关选举工作的规定,县乡团委换届前需提前向同级党委和上一级团组织请示,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根据团干部双重管理的规定,在县乡团委换届前,委员会的组成及正、副书记候选人,应由同级党委审批,同时征求上级团组织意见。新一届团的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选举结果,需报同级党委和上一级团组织批准。待上一级团组织批复后,由同级党委发文公布。县乡团委换届工作要认真履行团内民主程序,把扩大团内民主贯穿团委换届工作全过程,积极探索扩大团内民主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在团代表产生、委员候选人提名、干部考察、选举等各个环节充分体现民主,切实保障选举人的民主权利。《意见》指出,这次县乡团委换届工作于2010年7月全面启动。乡镇团委的换届工作要在2010年10月底之前全部完成,县级团委的换届工作要在2010年11月底之前全部完成。
《意见》要求,要把推进县乡团委换届与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多措并举推动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要进一步密切与团员青年的联系,集中广大团员青年的聪明才智,研究破解当前我省共青团发展难题的措施和对策,推进团的各项工作实现新突破。要把推进县乡团委换届与加强县乡团委自身建设结合起来,拓宽团干部转岗输送渠道,建立健全团干部培养输送的工作机制,大力加强团干部作风建设,提高基层团组织的整体战斗力。
《意见》强调,要切实加强对县乡团委换届工作的组织领导,严肃组织纪律,精心组织实施,妥善处理好换届选举与保持正常工作秩序的关系,统筹安排好团的各项工作。通过换届,充分调动好各方面的积极性,努力将县乡团委换届的过程变为带动和促进基层团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的过程。
近日,省委组织部和团省委将联合召开工作动员会议,对县乡团委换届工作进行动员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