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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青年联合会第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
(2000年9月9日)
为全面完成市青联六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提高六届青联常委会决策的民主程度和科学水平,充分发挥其组织领导作用,根据《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青联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一、常委会工作职责
(一)召集并主持威海市青年联合会第六届委员会全体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由会议选举产生的主席团主持)。
(二)在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由常务委员会负责对青联日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三)组织实施章程中规定的任务和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所做出的全国性决议。
(四)根据市青联全委会确定的指导思想、工作方针,对有关青联的政策性和全局性的问题进行研究并作出决定。
(五)负责组织实施全委会制定的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执行委员会决议;向全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六)根据市青联主席的提议,任免市青联秘书长。
(七)决定接受市青联团体会员、委员名额和人选的变更,审议下届青联委员会的名额和组成方案。
(八)决定市青联工作机构设置和变动,及其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九)决定其他需要由常委会决定的事项。
二、会议制度
(一)常委会会议
1、市青联常委会会议由主席、副主席、 秘书长和常务委员参加,一般每年召开两次。
2、会议议题由主席提出初步意见,秘书长负责准备,由主席办公会议确定。常委委员认为必须在常委会上讨论决定的问题,可以提前半个月向秘书长提出,经主席同意后,提交主席办公会议确定。
3、会议由主席或主席委托的副主席主持。
4、常委会会议需有半数以上常委到会方能举行。 常委无特殊情况都要参加会议,确实不能出席的要提前向秘书长请假。
5、会议列席人员由主席确定。
(二)主席办公会议
主席办公会议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成,负责处理常务委员会重要的日常事务。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1、会议由主席召集,日期、 议题由主席或主席委托的副主席确定。
2、会议由主席或主席委托的副主席主持。
3、会议的任务
(1)研究确定提交常委会讨论的议题。
(2) 听取市青联秘书处有关青联工作的报告和情况通报。
(3)根据常委会确定的原则, 研究确定近期内的工作重点。
(4)讨论决定主席、副主席的分工。
(5)讨论决定其他需要主席办公会决策的问题。
(三)常委会议、主席办公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会议应充分发扬民主,做到畅所欲言、集思广益,在充分协商讨论的基础上形成共识、统一意见。
(四)常委会议、主席办公会议均由秘书处作记录,并酌情整理成纪要或简报印发有关方面。
三、日常工作
(一)市青联常委要认真执行常委会、主席办公会形成的决议。
(二)全委会、常委会、主席办公会议闭会期间,市青联的日常工作由秘书处负责处理。
(三)属于全委会、常委会、主席办公会议已经确立的方针、原则工作范围内的问题,由青联秘书长负责处理。
(四)常委会委托秘书长负责指导协商各青年社团的工作。
(五)文件签发
1、以市青联名义发出的文件,由主席或副主席签发;也可经主席审阅同意后,由秘书长签发。
2、以青联秘书处的名义发出的文件,由秘书长签发。
四、本工作规则经常务委员会通过后施行
威海市青年联合会
二000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