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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春创业行动"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区团委,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团委,市直机关团工委,市直各团委:
我市"青春创业行动"启动以来,全市各级团组织按照团市委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初步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人才效益,受到企业和青年的欢迎。在这项工作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团市委曾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青春创业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威团发[2003]8号),对有些工作做出规定与要求,但是实施得并不是很好。为进一步推进"青春创业行动"项目化运作、事业化发展,共同打造"青春创业行动"这一品牌,根据团省委《关于"青春创业行动"有关问题的通知》(鲁青办[2003]13号)要求和我市"青春创业行动"工作的发展实际,现将"青春创业行动"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青春创业行动"的涵义、标志和文字造型的使用要规范、统一
(一)"青春创业行动"的涵义的表述。今后,我市各级团组织在介绍"青春创业行动"涵义时均要按照团省委"青春创业行动"实施方案指出的那样表述:"青春创业行动"是由共青团山东省委发起的一项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进程中大力弘扬青年创业的时代精神,鼓励青年自主创业,帮助青年就业和再就业的社会公益性、市场化运作的系统工程。
(二)"青春创业行动"标志含义。"青春创业行动"标志造型以红色"五角星"为形象基础,代表广大青年红心向党。标志造型中"五角星"形象里冲出三条向上的弧线,象征青年突破自我,"青春创业";标志造型力求动感,以表达"行动"的含义。标志造型像一把熊熊燃烧的火炬,象征着"青春创业行动"似一粒火种,点燃青年的创业激情;似一座灯塔,引领青年走向正确的创业之路。造型中隐含"Q、C、C、Y",是"青春创业"四个字汉语拼音的第一个字母。
(三)"青春创业行动"标志和文字造型的制作。要严格按照标志和文字造型的有关标准(参见团省委"鲁青在线"网站或团市委威海青少年网)进行制作,不得更改。
(四)"青春创业行动"标志和文字造型的使用。"青春创业行动"文字造型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同标志造型组合使用。
1、活动类:共青团组织或共青团组织和其它部门联合主办的有关"青春创业行动"重大活动(会议、新闻发布会、知识竞赛、咨询服务等)现场,"青春创业行动"就业、创业、培训工程场所等。
2、宣传类:新闻媒体有关"青春创业行动"报道,"青春创业行动"网站,"青春创业行动"印刷品、宣传画(册)等。
3、表彰类:"青春创业行动"优秀项目、先进集体(个人)及"青春创业之星"评选活动所需会标、证件、奖牌、证书等,其他需要使用标志的物品。
(五)"青春创业行动"标志使用管理。"青春创业行动"标志已通过商标注册,团省委拥有对该标识(图案、文字内容)的所有权、使用权、解释权,并授权我市各级团组织在"青春创业行动"中使用此标志。其他组织、单位和个人需要使用此标志,或者用作设计广告、产品介绍、商业经营活动及社会公益活动的,须报请团省委批准,否则视为商标侵权。
二、规范"青春创业行动"信息上报制度
(一)迅速建立"青春创业行动"人才库,积极上报企业用工信息。各市区团委要积极发动基层团组织举荐上报青年人才,要与市内外学校团委积极联系合作,建立完善当地的青年人才信息库。所有市区团委均要于6月18日前建立当地的青年人才信息库(包含青年姓名、性别、年龄、专业、毕业学校、学历、主要特长、简历、是否是党团员、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并将信息库有关内容传送到团市委基层部。市直各团委尤其是市直企业团委要摸清本单位的用工需求情况,为"青春创业行动"提供用工信息,市直学校团委要将本校的专业设置情况、毕业生数量、专业、学历、性别、是否是团员、联系方式等信息于6月18日前报送到团市委基层部。
(二)加强信息上报工作。从6月份开始,市"青春创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编发青春创业行动工作简报,报送团省委领导、市委市政府领导和各市区党委分管领导以及市直团委分管领导,各市区团委和市直团委一定要高度"青春创业行动"信息上报工作,市区团委要每周向团市委上报一次"青春创业行动"工作进展情况,所有材料(包括就业青年信息表、创业青年信息表、培训青年信息表、有关工作典型或工作推进措施等)必须于每周五上午12:00前报团市委基层部(联系人:丛日奎、王小飞;联系电话:5225125),市直团委要每个月底向团市委基层部报送一次"青春创业行动"工作信息。信息上报数字要真实可靠,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以便为统计全市"青春创业行动"进展情况提供准确的信息。
三、有关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对"青春创业行动"的领导。要充分认识实施"青春创业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青春创业行动"的领导。各市区团委和市直团委要定期向党政部门分管领导汇报"青春创业行动"进展情况,积极争取领导的重视与支持。要进一步加强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成立由市区团委主要负责人挂帅、政府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青春创业行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青春创业行动"的组织领导,为青年培训、就业和创业营造宽松有利的政策环境;要设立"青春创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具体部门专门负责"青春创业行动"实施工作。
(二)进一步做好"青春创业行动"宣传工作,争取社会的关注和支持,为"青春创业行动"的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借助当地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实施"青春创业行动"的重要意义,扩大"青春创业行动"的社会影响,争取社会的关注与支持。要在媒体上公布"青春创业行动"实施的各类项目,发布报名信息,公布报名办公室电话,认真做好青年的报名登记、审查考核工作。要充分挖掘在实施"青春创业行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工作典型,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
(三)充分挖掘社会资源,实施各级各类项目,确保"青春创业行动"各项工作目标顺利实现。
1、积极推动"青春创业行动"的项目化实施。要注重挖掘社会资源,充分利用青联、青年企业家协会的组织网络优势和会员企业的发展计划,实施各类项目。要充分发挥团组织的组织优势,利用青联、青企协网络和协会会员企业,根据青年的技能和专业特长,推荐青年就业。要密切跟踪落实"青春创业行动"合作项目的实施情况,使青年创业与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企业的发展计划、扩张计划、营销计划有机结合,提高创业成功率。要把为提高青年素质培训了多少青年,帮助了多少青年就业,扶持了多少青年创业作为"青春创业行动"进展的重要标志。
2、要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联络,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的优势。要根据企业的用工信息,借助政府劳动部门培训机构或职业学校,加强对青年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青年的就业素质。要积极协调政府有关部门争取出台有利于促进青年创业的政策,降低青年创业的门槛。
3、要创新工作方法,采取一切措施,利用一切平台,多途径、全方位的推进"青春创业行动"。要围绕"青春创业行动"的实施创新团的工作方法,拓展团的工作平台。团市委将联合市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为青年聘请志愿青年创业导师,以引导帮助青年自主创业。各市区要结合各自实际,采取多种方法,切实帮扶青年培训、就业和创业。要树立青年创业先进典型,在引导和帮助青年转变就业观念上下功夫。
(四)实施"青春创业行动"要与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在"青春创业行动"实施过程中,要将"你是否是团员,愿意不愿意参加团组织的活动,怎样发挥团员模范带头作用,团组织在服务大局和服务青年中的作用,你对'青春创业行动'的认识和评价"等内容作为"青春创业行动"项目报名、笔试和面试中的必有内容。是团员的,要优先推荐、录用。注意及时在就业、创业团员青年中建立团的组织、开展团的活动,发挥团员青年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实施"青春创业行动"是共青团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实际行动贯彻十六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团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市各级团组织一定要从贯彻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来认识"青春创业行动",推动"青春创业行动"实施,为我市超常规、跳跃式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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