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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报

 

威团发[2003]8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
"青春创业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团委,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团委,市直各团委:
由团市委联合市经贸委、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等政府部门组织开展的"青春创业行动"已经于今年1月26日正式启动。启动仪式上,团市委代表全市"青春创业行动"领导小组与威海纺织集团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威海糖酒站等10家企业签署了合作协议书。当前,"青春创业行动"首批合作项目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为确保"青春创业行动"首批合作项目顺利实施,"青春创业行动"各项工作目标顺利实现,经团市委常委会研究,现将加强今年"青春创业行动"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力推进"青春创业行动"实施
1、全市各级团组织要充分认识实施"青春创业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青春创业行动"的领导。各市区团委和市直团委要认真向党政部门分管领导汇报"青春创业行动",积极争取领导的重视与支持。各市区团委要加强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成立由市区团委主要负责人挂帅、政府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青春创业行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青春创业行动"的组织领导,为青年培训、就业和创业营造宽松有利的政策环境;要设立"青春创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具体部门专门负责"青春创业行动"实施工作,要根据当地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迅速启动当地"青春创业行动",将活动精神迅速传达到基层团组织和基层团员青年。
2、大力宣传,争取社会的关注和支持,为"青春创业行动"的实施构建有利的舆论氛围。开展"青春创业行动"是共青团组织联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的一项培养青年创业精神、促进青年就业和创业、服务青年、服务社会的复杂的社会公益性系统工程,全市各级团组织要积极做好活动的宣传发动。要借助当地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实施"青春创业行动"的重要意义,扩大"青春创业行动"的社会影响,争取社会的关注与支持。要在媒体上公布"青春创业行动"实施的各类项目,发布报名信息,公布报名办公室电话,认真做好青年的报名登记、审查考核工作。
二、充分挖掘社会资源,实施各级各类项目,确保"青春创业行动"各项工作目标顺利实现
1、要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联络,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的优势。要根据企业的用工信息,借助政府劳动部门培训机构或职业学校,加强对青年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青年的就业素质。要积极协调政府有关部门争取出台有利于促进青年创业的政策,降低青年就业的门槛。
2、要注重挖掘社会资源,充分利用青联、青年企业家协会的组织网络优势和会员企业的发展计划,实施各类项目。要充分发挥团组织的组织优势,利用青联、青企协网络和协会会员企业,根据青年的技能和专业特长,推荐青年就业。要密切跟踪落实"青春创业行动"合作项目的实施情况,使青年创业与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企业的发展计划、扩张计划、营销计划有机结合,提高创业成功率。要树立青年创业先进典型,引导和帮助青年转变就业观念,今年,团市委将联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第二届威海"青年创业之星"的评选活动,各市区团委和市直有关团委要积极配合,做好候选人推荐上报工作。
三、具体要求
1、迅速启动"青春创业行动"。3月底前,各市区团委务必启动当地的"青春创业行动",将市"青春创业行动"领导小组下发的"青春创业行动"信息卡(见附件)和宣传海报发放到各市区所有基层团组织和每一个社区居委会。各市区团委至少要与5家企业达成合作意向,确定合作的内容、方式及运作形式,为当地"青春创业行动"提供合作项目。
2、积极上报企业用工信息。各市区团委和市直各团委尤其是市直企业团委要迅速行动起来,摸清本单位的用工需求情况,于3月底前向团市委作书面汇报。
3、加强信息上报和宣传工作。从3月下旬开始,各市区团委每半个月向团市委汇报一次"青春创业行动"实施情况。有关材料分别报团市委基层部和团务部。每半个月向市电视台报送一次活动录像。要加强活动的督导、典型的培养、挖掘和宣传工作,"五四"青年节集中宣传"青春创业行动"有关实施情况。
实施"青春创业行动"是共青团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实际行动贯彻十六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团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市各级团组织一定要从贯彻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来认识"青春创业行动",推动"青春创业行动"向纵深发展,取得实效。
团市委将于四月上旬,组织检查组对各市区"青春创业行动"开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各市区团委要做好相应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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