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创业行动"是新形势下团的工作的新发展,是共青团积极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服务党政工作大局,服务青年根本利益的一项重要举措。自1月26日威海市"青春创业行动"正式启动以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下,团市委按照团省委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全市"青春创业行动"开局良好,进展顺利,初步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人才效益,受到企业和青年的欢迎,并呈现出较强的生命力。为全面深入推进"青春创业行动"的实施,加强对我市青年就业、创业、培训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敦促各有关部门全面履行职责,根据市委领导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我市实行青春创业行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组成
会议组成单位:团市委、市经贸委、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威海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局。
会议牵头单位:团市委,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团市委基层部。
会议组成成员:主任由团市委书记担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为副主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相关处室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根据会议内容需要,届时可请市委有关领导参加。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我市青春创业行动在团市委统一协调下,实行统一组织、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原则,其具体分工如下:
(一)团市委职责:
1、负责协调全市青春创业行动联席会议成员之间有关事宜,组织安排有关联席会议具体事宜。
2、组织制定全市"青春创业行动"的年度发展项目、年度发展计划和实施方案,制定全市近期工作规划。
3、负责协调社会资源,将青年创业项目与大公司、大企业的产业链条对接,由大公司、大企业为青年创业提供厂房、资金、管理、技术、信息等方面的支持。
4、负责对"青年创业工程"受助方进行跟踪帮扶,建立受助方档案,做好资金、技术、项目与受助方对接后的具体工作,协助落实有关政策,建立全市青年创业行动网,建立赞助方、受助方电子信息库。
(二)市经贸委职责:
负责为青年创业行动提供必要的政策指导,包括青年创业方面有关产业政策方面的指导。
(三)市财政局职责:
负责为青春创业行动提供必要的政策指导、活动经费等,包括颁发证书、牌匾所需经费等等。
(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责:
负责为青春创业行动提供必要的政策指导,协调、联系有关培训基地事宜,为待业青年提供优惠的培训政策。
(五)市国税局、地税局职责
负责为青春创业行动提供必要的政策指导,包括国家有关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以及在政策许可的情况下,对创业青年提供一定的税费减免等政策。
(六)市工商局职责:
负责为青春创业行动提供必要的业务知识指导,包括为创业青年提供工商方面业务知识指导等,在政策许可的情况下,为创业青年提供更为宽松的创业环境。协助团市委选聘志愿青年创业导师。
(七)威海市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局职责:
负责青春创业行动的整体宣传活动,包括对合作企业、创业青年以及项目运作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集体给予宣传报道。
威海市青春创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三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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