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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报

关于深入开展“青春建功新农村--

百千万农村青年创业计划”的通知

 威团联发〔2007〕17号

各市区、镇(办事处)团委,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镇(办事处)团委,各市区、镇农村信用社联社:

2006年,共青团山东省委、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下发了《关于实施“青春建功新农村---百千万农村青年创业计划“的意见》(鲁青联[2006]19号文,以下简称“农村青年创业计划”),在全省启动实施了“青春建功新农村——百千万农村青年创业计划”。活动开展一年多来,掀起了农村青年创业的热潮,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在全市各级团组织与农信社的密切配合下,全市青春建功新农村活动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推进“农村青年创业计划”的有效实施,保证计划取得实效,经共青团威海市委、山东省农联社威海办事处研究,现就推进活动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

农村青年创业计划”作为共青团服务农村青年增收成、创业发展的主要抓手,作为共青团服务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通过提供优惠创业贷款和创业服务,在农村培养了一批青年致富能手、青年小老板和青年企业家,并通过他们影响带动了广大农村青年提高素质、转变观念,积极就业、自主创业。为加强对“青年创业计划”工作的领导,团市委、省联社威海办事处决定成立两家单位主要领导参加的威海市“百千万农村青年创业计划”领导小组(见附件1),领导协调、指导“创业计划”稳步、扎实推进。各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规划,有步骤、分阶段地稳步组织实施。

二、坚持原则,严格程序

要坚持按照“自愿申请、严格审批、抵押担保、按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原则,贷款额度在10万元以下的(包括10万元),由借款人经所在村团支部介绍向所在镇团委提出申请,经镇团委审核把关后推荐至当地镇农村信用社,由镇农村信用社对借款人开展信用评定、发放贷款证、贷款调查等工作;贷款额度超过10万元的,由借款人经所在村团支部介绍向所在镇团委提出申请,经镇团委把关后报市(区)团委,并由市(区)团委同意推荐至市(区)农村信用社,由市(区)农村信用社根据情况组织对借款人开展信用评定、发放贷款证、贷款调查等工作。贷款额度超过500万元的,在上报各市区团委和信用联社的同时还要上报市“农村青年创业计划”领导小组备案。农村信用社在遵守有关信贷规定的基础上,简化贷款程序,并在贷款利率上给与创业青年低于执行利率10%以上的优惠。

三、创新机制,稳步推进

为保证“农村青年创业计划”的深入实施,全市各级团组织和农村信用社必须密切配合,创新工作机制。

一是做好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全市各级团组织和农村信用社要加强对“农村青年创业计划”的宣传。要通过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体,通过广播、板报、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广泛宣传“农村青年创业计划”,把活动的内容和优质服务带到田间地头,送给创业青年,真正使活动在农村家喻户晓、青年皆知。团市委将联合省农信社威海办事处印制专门的“农村青年创业计划”操作手册,发放到全市所有镇、村团组织,免费发给农村创业青年。

二是规章建制,加强教育,倡导诚信。要搞好对农村青年创业情况调查,掌握他们对资金的需求情况和对金融服务的具体要求,对有信贷意向或潜在需求的农村青年进行摸底,并建立档案,形成沟通机制;同时要加强对农村青年信贷群体的教育培训工作,培养他们的信用观念,教育他们按时还本付息,争创“信用户”。全市各级团组织要与各级农村信用社密切配合建立“青年创业计划”项目档案,记录发放贷款情况和项目运转情况以及还息情况。

三是创新工作机制,防范金融风险。在实施“农村青年创业计划”中,全市各级团组织要与农村信用社密切协作,创新服务手段,完善服务方式。对农村青年的小额贷款,要设定项目考察和贷款发放的具体工作日,有条件的市区可以为创业青年开设信贷专柜、启用信贷专用章。在具体操作上可将对农村青年的信用等级评定与小额贷款的发放有机地结合起来,引导更多的农村青年走上创业致富路。要创新工作机制,可以采取龙头公司加农户、农村创业青年互助联保等多种方式解决抵押、担保难的问题。同时各级团组织要与农村信用社密切配合,采取有力措施,保证把信贷资金真正落实到农村青年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挤占挪用。同时各级农信社要切实做好贷款调查、管理工作,严格履行贷款程序,落实好贷款担保措施。

四是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全市各级农村信用社对参加“农村青年创业计划”的农村创业青年贷款,执行利率一律在原有贷款利率的基础上下浮10%,同时对经营中诚实守信,项目或企业健康发展的农村青年,将其纳入“农村青年诚信优质客户群”,在贷款的额度、贷款的期限方面给予更多的优惠,鼓励农村青年诚信经营、健康发展、促进多赢。

“农村青年创业计划”的实施为广大农村青年创业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也体现了农村信用社的市场定位和对共青团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全市各级团组织要提高认识,增强进一步做好“农村青年创业计划”的自觉性,要在创业项目推荐、项目评估审查、信贷资金发放、信贷偿还等环节,主动配合农村信用社做好对创业青年的服务和创业项目的管理。要建立一批农村青年创业项目库,命名、扶持一批农村青年创业示范基地。各市区团组织要认真填写威海市农村青年创业信贷计划项目登记表(附件4),将各地“农村青年创业计划”进展情况及时报市百千万农村青年创业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威海市“青春建功新农村—百千万农村青年创业计划”领导小组名单

      2、威海市农村青年创业申请贷款表

      3、威海市农村青年创业贷款反馈表

           4、威海市农村青年创业信贷计划项目登记表

2-4表格链接)

 


 

 附件1:

威海市“青春建功新农村—

百千万农村青年创业计划”领导小组名单

  长:李英春  共青团威海市委书记

     鞠世一 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威海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葛平修  共青团威海市委副书记

    王保贵  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威海办事处副主任

  员:张传港  共青团威海市委基层部部长

    许福涛  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威海办事处业务科科长

    丛日奎 共青团威海市委基层部主任科员

    张信航 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威海办事处业务科科员

领导小组

办公室主任:

    张传港  共青团威海市委基层部部长

    许福涛  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威海办事处业务科科长

 

 

 
  

    详见手册(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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