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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根据中央综治委和省综治委的部署要求,市综治委决定,从“五四”青年节到“六一”儿童节期间,集中一个月的时间,在全市实施“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集中行动,动员各级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迅速行动起来,以为了明天、关爱青少年为主题,集中解决一批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突出问题和难点问题,并以这次集中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完善党政主导、各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努力提高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水平,遏制青少年违法犯罪上升的势头,为建设平安威海奠定坚实基础,为全市的改革发展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这次会议选择在威海市实验中学召开,带有现场会的性质。实验中学长期以来高度重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他们在市检察院等部门的指导下进行了许多有益探索,取得了很好的经验。刚才,林强同志宣读了《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市综治委办公室关于实施“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集中行动的意见》,对这次集中行动进行了具体安排。下面,我就开展好这次集中行动、进一步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多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积极在全社会推进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依法打击各种毒害和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犯罪活动,构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机制,特别是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净化文化市场、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使青少年的成长环境不断得到优化,有力推进了平安威海建设,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
当前我市经济又快又好发展,社会政治稳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在大好形势面前,我们要保持清醒头脑,要看到,我市同全省全国一样,正处在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特殊时期,这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黄金期,也是社会矛盾的凸现期、刑事犯罪的高发期和对敌斗争的复杂期。由于国际国内大环境的影响,特别是西方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的侵蚀,社会上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滋长,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愚昧迷信活动以及一些低级和非法精神产品蔓延,使引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社会诱因大量增加。而与此同时,我们在打击犯罪、舆论引导、文学艺术、社会管理、社会保障、学校教育、家庭影响等诸多预防性工作上也还存在着认识上的偏差、管理上的缺失或不到位的问题,青少年违法犯罪已明显地向高比例、低龄化、团伙性发展,成为全社会广泛关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去年我市公安机关抓获的25岁以下青少年作案成员占抓获全部作案成员的52.4%,其中未成年人占11.9%;检察机关起诉未成年人占全部起诉人员的9.5%;法院判处刑罚的25岁以下青少年占全部判处刑罚人员的32.2%,其中未成年人占判处刑罚全部青少年的13.4%,在校生占判处刑罚全部青少年的5.7%,在校生犯罪人数比2004年翻了一番。这些数字告诉我们,当前我市青少年特别是未成年人犯罪正处在一个新的高发阶段,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刻不容缓的紧迫任务。只有下决心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这个问题解决好,我们的教育工作和社会管理工作才能真正进入健康发展的轨道,各类刑事案件多发的态势才会得到有效控制,社会治安局势才会从根本上得到好转,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才会进一步增强。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培养和教育好青少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是事关造就合格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希望工程”,是事关综合治理社会治安、建设平安威海的“基础工程”,是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民心工程”,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是新形势下全党全社会共同肩负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增强忧患意识,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真正作为“希望工程”、“基础工程”和“民心工程”,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扎实有效地组织开展好这次集中行动,促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的全面实施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是今年中央综治委确定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首要任务。“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是由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中央综治委办公室联合发起,由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中宣部、教育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民政部、财政部等20个部委共同实施的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重要举措。中央综治委明确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要以“为了明天工程”为主线,从把握好工作定位、突出工作重点、丰富工作手段、加强基础保障四个方面入手,紧紧围绕工程的各项任务和要求,抓住关键环节,推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市综治办组织实施这次集中行动,是落实中央部署的重要步骤,是带动整个预防工作全局的重要环节。在实际工作中,要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突出抓好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青少年的成长既受自身主观方面的影响,也受到学校、家庭、社会诸多方面的影响。由于年龄、社会阅历等方面的原因,客观方面的因素对青少年的思想影响往往更大、更直接。因此,要针对青少年可塑性强、接受新事物快的特点,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意识教育,在增强青少年抵御犯罪能力上下功夫。这是做好积极预防的治本之策。要以开展“为了明天——学校法制教育集中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发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教育主阵地作用,通过设置思想品德和法制教育课、建立校内法制教育室、开设法制宣传园地、开办少年模拟法庭等各种有效形式,把理想信念教育、思想品德教育、法制教育和防范犯罪侵害的自护教育纳入教学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好教学工作;市实验中学在市检察院指导下开办少年模拟法庭的做法,青少年学生喜闻乐见,是学校法制教育的很好形式,应当大力提倡和推广。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把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作为综合评定学校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真正把工作成效与学校及校长、教师的切身利益紧密挂钩。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要组织协调政法各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选派优秀干警到中小学校任兼职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协助、指导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和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司法行政部门要把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作为“五五”普法的重点,坚持用青少年特别是未成年人犯罪率等指标考核和检验普法工作,努力把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宣传、文化、出版、广电等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要引导和组织社会各界通过举办“家长学校”,开展各种家庭教育培训班和讲座,编写有关家庭教育的读物,摄制有关宣教片,开办家庭教育广播、电视节目和报纸专栏等活动,帮助家长特别是年轻家长提高自身素质和家教水平,教育和引导家长走出家庭教育误区,以自己的良好品行当好子女的第一任“教师”。公安、教育、卫生等部门和共青团组织要密切配合,积极举办青少年自护训练营,制作有关宣传片,教育青少年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提高自身素质,学会必要的自护知识和技能,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自觉抵御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
二是努力创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要以实施“为了明天——校园及周边净化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部门和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部门要一起行动,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的娱乐服务场所和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坚决取缔校园200米内设立的网吧和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加大“扫黄打非”力度,进一步清理整顿音像制品行业和印刷出版业,加强对音像制品市场、电子出版物市场、图书报刊市场和文化演出市场的管理,及时收缴销毁有害学生心理健康的“口袋书”、卡通画和其它非法出版物,严厉查处走私、贩卖、制作渲染暴力、色情、愚昧迷信的非法图书报刊和音像制品的活动;加强对电子信息产品和计算机网络的监管,及时消除反动、色情和其它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电子信息,防止其对青少年的不良影响;组织青少年深入开展“网络文明行动”、“远离毒品行动”、“远离赌博行动”和“青春红丝带”等活动,大力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娱乐活动,引导青少年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想和行为,增强青少年对社会不良现象的免疫力。政法部门要为青少年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对那些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犯罪案件,要及时侦破、及时审理,特别是对杀害、抢劫、强奸、拐卖青少年的严重犯罪案件,要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对引诱、教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要依法从重处理,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三是大力加强对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教育和管理。近几年来,随着形势的发展,闲散青少年、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流浪未成年人、进城务工青年等特殊青少年群体,已成为违法犯罪的高发群体,必须把这些特殊群体作为实施“为了明天工程”的重点对象予以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管理。对社会闲散青少年群体特别是暂予监所外执行和刑满释放、解除劳教的青少年,要以这次“为了明天——闲散青少年集中摸底排查行动”为契机,全面摸清底数,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准确掌握他们的基本情况,并通过采取跟踪服务、专人联系、设立定向辅导员等方式,帮助他们学习上进步,行为上矫治,生活上解困,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群体,要以这次“为了明天——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关爱行动”为契机,全面摸清底数和情况,定期分析和帮助他们解决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促进服刑人员安心改造。对流浪未成年人群体,要以这次“为了明天——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流浪儿童救助保护机构和设施建设,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救助保护。同时,进一步加大对控制、操纵流浪儿童乞讨或从事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依法查处雇佣童工的现象。对进城务工青年群体,一方面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雇工谁负责”和“谁出租谁负责”等原则,落实管理责任,加大教育管理力度;另一方面,要着力解决拖欠工资、“三金”和劳动保护措施不到位的问题,对他们的工作和生活给予充分关心,鼓励他们为威海的经济发展多做贡献。
三、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机制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长期工程,是一项事关全局和祖国未来的战略性任务,是一项政治性、社会性很强的工作,不可能仅仅依靠几个部门的工作和一两次集中行动就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必须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委、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给予高度重视,为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提供物质和工作上的便利条件。各级综治委、办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加强检查督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促进工作的有效开展,推动各部门分工负责、协作配合、齐抓共管工作局面的形成。相关领导小组成员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制定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努力实现在青少年法制教育、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和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等方面的协调联动。其它部门和单位也要结合各自业务,积极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要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要结合政法综治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大力加强基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队伍建设,使基层基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干得好。要从政策指导、力量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向基层倾斜、向一线倾斜,为基层开展预防工作提供各种保障和支持。要重视城市社区预防工作,把社区青少年的管理教育服务与治安防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认真组织实施“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进社区和“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创建活动,努力提高基层预防控制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能力。要进一步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细胞工程”,深化平安家庭建设,提高家庭文明程度,杜绝家庭暴力,维护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要进一步完善考核体系和奖惩机制。按照中央和省对今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要求,市综治委已把此项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整体考核体系和平安威海建设考核体系,纳入部门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各有关部门要定期组织专门力量,采取抽查和互查的形式,加强对预防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导,确保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级综治办和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要建立分市区青少年违法犯罪月度统计制度和定期分析制度,为全市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和考核依据。对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要通过适当方式进行表彰奖励;对问题严重、组织领导不力、措施不落实或青少年违法犯罪持续上升的地方和单位,要进行责任查究。
同志们,实施“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希望大家进一步统一思想,采取得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这次集中行动取得明显成效,进一步开创我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新的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