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关于切实抓好“青春·绿色·家园”活动2000年重点村绿化目标落实的通知
(2000年3月8日) |
今年是我市全面实施“青春·绿化·家园”行动的第一年。全市共安排确定绿化重点村440个,
计划绿化村庄主街道、主田间路和围村绿带2488条,长度1162公里,完成植树99.3万株。保质保量地落实好2000年重点村的绿化任务,对于影响和带动其它村的绿化建设、确保今后几年整个绿化目标的完成,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必须以强烈的责任感、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和咬定青山不放松的精神,切实抓好2000年重点村绿化目标的落实,坚决打胜关键的第一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早落实好苗木,把好树苗质量关和栽植技术关。从规划情况看,今年重点村绿化用苗只有33.2%的来自本村和本镇育苗基地,其余66.8%的需要外购或从其它渠道获取,这部分苗木能否落实到位,是重点村绿化目标能否实现的前提和保证。各地一是要加强调控,搞好服务,跟踪督促落实。要严格选用长势旺盛、基径粗壮、根系完整的良种壮苗,做到非优良树种不用,非壮苗不用。同时,要把好栽植技术关,严格按照造林技术要求进行培训和组织施工,由专业人员在现场认真检查验收,坚决杜绝不合乎技术质量要求的行为,确保树木成活率。各地要抓住当前植树黄金时节,加快行动步伐,力争到四月中旬基本完成年内绿化任务。
二、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落实绿化目标责任制和工作督导责任制。三、四月份,市、县、镇三级团委要坚决把工作重心转移到以“青春·绿化·家园”行动为中心的轨道上来,充分调动团内外资源,全力以赴围绕绿化行动转。各镇(办事处)团委要列出重点村绿化具体时间配档,上报各市(区)团委,并每周向市(区)团委汇报一次绿化进度。各市区、开发区团委分别于3月底和4月20日前,按镇(办事处)向团市委报告绿化进度,各镇(办事处)团委书记要扑在绿化第一线,跟踪协调、服务、督导。市、县两级团委要由书记挂帅,成立若干督查小组,根据各镇村工作情况,分片包点,所包片工作进展和绿化质量与工作人员成绩评定挂钩。各镇(办事处)团委书记和县、市团委包片人员要既当督查员,又当服务员和信息员,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帮助基层解决苗木、技术、人力等实际困难,对影响目标实现而自身又难以协调的问题,要及时向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汇报反映,争取顺利解决。要把典型宣传和信息编报作为督查的重要手段和内容来抓,切实提高督查的效率与质量。要紧紧依靠党委政府进行督查,通过以市(区)团委《督查专报》下达重点村绿化目标、镇党委政府与重点村支部书记签订责任状,制定目标管理奖惩政策等形式,增强督查的力度。团市委、市林业局、农业局、财政局将组织力量,于5月份和年终分两次逐村检查,
按镇(办事处)进行通报,第一次主要看完成的绿化区域和植树品种、株数是否与规划目标一致,总的要求是植树数量只能多不能少,树种只能向优良树种和经济适用树种调整,而不能以次充好;第二次主要看树木成活率。
三、明晰林地权属,严格管护责任,切实提高造林存活率。要使植树成活成林,必须“三分栽,七分管”,如管护不好,树木保存率低,就会挫伤基层干部群众植绿积极性,影响我们今后的组织发动。各村所有的绿化项目,都要做到开工前即确定权属关系和管护责任,完工后即进入正常管护的环节,防止种管脱节。要根据林种树种、绿化区域的不同情况和植树造林主导利用的目的,确定相应的权属关系和管护措施,切实消除以往栽时一阵风,栽后无人管和权属不清晰、责任不明确、利益不直接的弊端。一般情况下,对速生丰产林和经济林特别是在主田间路、村庄四旁马路至村内空地上栽植的,都应采取拍卖、承包等方式确权给农户,坚持“地随林走”,“谁管理、谁受益”,责权利相统一,逐步引导和调动起广大农民群众、社会各界造林营林的积极性,形成“谁造林、谁所有、谁受益”的管理机制,从根本上解决目前广泛存在的投入难、栽植难、管理难的问题。对生态防护林、公益林、景观树等需长期保存、禁止采伐或不能直接产生经济利益的林种树种,应实行村集体统栽统管,由集体固定专业队伍进行抚育、看护,管护成效要与管护人收入挂钩。此外,各地还要建立健全爱林护林的乡规民约,广泛发动群众保护好林木。
四、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舆论声势。只有营造出强大的舆论声势,才有可能为镇村绿化行动创造良好的氛围。要继续通过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植树造林和农田林网建设的巨大效益,宣传科学植树、正确护林的技术和办法。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及时报道“青春·绿色·家园”相关的工作和活动,宣传基层涌现出的在植树规模、植树主体、管护方式、确权方式等方面各个特色的典型和做法。要设计开展一系列植绿护绿主题活动,如创建青年文明绿化文明林、五四青年林、青年绿色通道、种植纪念树,组织青少年领养林地等,使“青春·绿色·家园”行动在各地掀起一浪高过一浪的热潮,以此把广泛组织青少年与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结合起来,把建设重点绿化工程与全面组织发动结合起来,影响和带动全社会的绿化家园行动。
五、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协调行动,打好攻坚战。各级共青团、林业、农业、财政等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共青团组织要履行好作为各级“青春·绿化·家园”行动领导小组办事机构的职责,积极做好综合协调、督查落实、宣传发动、选树典型等方面的工作;林业部门要搞好苗木调运,制定确权、管护政策,指导各镇村落实营林护林措施,与农业部门一起抓好选苗、起苗、运苗、存放、栽植、养护等各个环节的技术培训、指导和质量把关;财政部门要为此项行动的全面开展及某些重点示范性绿化工程的建设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支持和资金补助。通过举各部门之力,举社会各界之力,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二OOO年绿化目标,为今后几年“青春·绿色·家园”行动的全面推进打下良好的基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