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履行全市团的系统
计划生育职责的通知

各市区团委,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团委,市直各团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精神,促进全市团的系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全面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考核目标责任制,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
   为有效的控制人口增长,贯彻国家"一法三规"和省"条例",全市各级团组织要认真组织学习,从讲政治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深刻领会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的重大意义,认识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配合计生部门做好团的系统的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要切实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各级团干部要树立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大局意识,把加强团员青年的计划生育工作做为份内工作来抓,与团的其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考核,一把手负总责,层层制定和落实目标责任,加强工作检查和督导。
   二、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团组织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一)要抓好团员青年的计划生育教育,引导青年做计划生育工作的宣传者和实践者。加强形势教育,帮助青年认识实施计划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工作的重要性,树立紧迫感和责任心,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广泛开展优生优育、晚婚晚育、性健康等教育,提高团员青年的计划生育知识水平,中等学校以上团委要在团校中开设人口及青春期、性保健讲座或课程。各级团组织要充分发挥团的组织网络点多面广的优势,向广大群众做好计划生育政策及法律法规宣传。要通过组织"晚育新风进万家"、青年志愿者"三下乡"活动,引导团员青年和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
   (二)建立评先树优的工作考核机制。各级团组织要将基层单位及团员青年实施计划生育的情况做为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重要条件,实行"一票否决",凡是有悖于计划生育要求的单位及个人都不得列为先进对象。同时实现政策倾斜,评选青年先进个人时,注意评选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团员青年。
   (三)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与卫生、宣传、教育、科技等部门搞好合作,增强工作力度,重点做好社区、流动团员青年以及外来务工青年的思想教育和服务工作,会同民政、公安、妇联、计生等部门对非法同居、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团员青年进行查处。
   三、强化教育,认真做好系统内干部、职工的计划生育工作
   各单位要认真抓好本系统工作人员的计划生育工作,指导、监督本部门广大干部职工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计生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提倡晚婚晚育,鼓励少生优生,坚持按政策生育,杜绝违法生育。对于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人员,要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共青团威海市委
           二○○五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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