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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全年工作的落实,充分调动各级团组织争先创优的积极性、创造性,团市委决定,本着公平竞争、鼓励创造的原则,继续对全市团的工作实行考核。采取团市委与各市区、市直团委双向考评的办法进行。即:团市委对各市区、市直团委进行综合考核;各市区、市直团委对团市委各部室工作情况、思想作风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一、 团市委对各市区、市直团委的考核
考核内容由四个部分组成,按"否决+基本工作评比+奖励+扣除"的原则,采取否决与积分相结合的办法。具体为:
1、一票否决部分
团费上缴达不到规定标准或发生有损共青团形象的严重事件的,失去先进团委评选资格,其中团费未足额上缴的,同时失去市级表彰的先进基层团组织、先进个人名额。每年6月30日前上交团费50%,余额于11月30日前交齐。为合理计分,达不到上缴标准,每少10%,扣5分。团务部负责汇总和通报。
2、基本工作评比(市区满分200分,市直满分100分)
以《共青团威海市委2003年工作要点》为基本内容,三市三区的考评,由团市委各书记、各部室依据掌握的情况进行排名打分。主要考核的工作活动有:(1) "青春绿色家园"行动(20分);(2)青春创业行动、青年创新创效活动(20分);(3)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15分);(4)乡村青年文化节开展(10分);(5)中学生团校建设(10分);(6)十八岁成人仪式教育活动(10分);(7)少先队工作(15分);(8)团的主题教育活动及新世纪威海青少年素质建设工程(20分);(9)青年志愿者活动(10分);(10)青少年维权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10分);(11)困难青少年群体援助工作(10分);(12)团的基础建设(10分);(13)基层团组织换届工作(10分);(14)创建"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活动(10分);(15)青年文明社区创建活动(10分);(16)青少年信息与网络建设(10分)。
其中,(1)--(7)由基层部负责考评汇总;(8)--(16)由团务部负责考评汇总。
市直团委的考评由相关部室根据平时工作表现以及工作片民主评议情况予以排名打分,获优秀档次的得分85-100分,合格档次的得分75-85分,基本合格的得分60-75分,不合格的得分60分以下。主要考评的工作项目有:(1)团的主题教育活动;(2)团的基础建设及团组织换届工作;(3)创建"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活动;(4)新世纪青少年素质工程建设;(5)青年志愿者活动;(6)青春创业行动、青年创新创效活动;(7)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8)困难青少年群体援助工作;(9)参与"青春绿色家园"行动及捐植情况;(10)青少年信息与网络建设。
3、奖励部分(分值不限)
(1)创造性工作。各市区、各单位开展创造性工作或特色活动,按照"创意"、"操作"、"评点"三段式上报材料(限800字),择优刊载在2003年《威海共青团年鉴》"精品创意"栏目。由团务部汇总,常委会认定,每项加5分。
(2)政策支持。为鼓励积极争取团的工作外部环境,规定:凡以市区党委、政府及其办公室、组织部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发文制定的有利于团的工作政策的;团属青少年活动场所新建立项、重大改扩建项目或其他重要硬件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的,每项加5分。以正式文件或复印文件为准,由办公室汇总,常委会认定。
(3)工作典型。凡经常委会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典型并进行推广的分别奖励10分、5分、2分。标准为:以市级以上团委文件下发的,或召开现场会推广的,或在市级以上现场会做典型交流发言的(以通知、发言材料或复印件为准)。团市委各部室推荐和各市区、单位自荐相结合。由办公室汇总,常委会认定。
(4)个人典型。凡经常委会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并在推选过程中没有分配数量指标的青少年集体和个人典型,分别奖励10分、5分、2分。推荐方法及汇总同(3)。
(5)新闻宣传。凡在《中国青年报》、《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发表一篇反映团的工作的稿件(下同),奖10分;凡在其他中央(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山东电视台、《大众日报》发表一篇稿件的奖5分;凡在《山东青年报》和其他省级新闻媒体发表一篇奖2分;在《威海日报》、威海电视台、威海广播电台、《威海晚报》发表一篇奖1分;在市级其他新闻媒体发表一篇奖1分。上述稿件若在头版头条或新闻联播中发表,分值加倍。以上均以稿件发表的报刊名索引及稿件的复制件或证明件为准。由团务部认定汇总。
(6)信息调研。凡在《山东共青团》"信息总汇"栏目发表一条信息,奖2分;在《山东共青团要讯》、《中国共青团》"信息高速路"栏目、中国共青团网站上发表一条信息,奖5分;在《山东共青团》、《中国共青团》杂志"调查报告"栏目发表一篇文章,分别奖10分、20分,其他栏目发表一篇文章,分别奖5分、10分。在《威海共青团要讯》每发表一篇信息奖1分。信息被市委、省委、团中央内部信息刊物采用一条奖20分。完成团市委交办的调研任务的,每次奖10分。由团务部认定汇总。
(7)信息网络建设。凡在互联网建立自己的网站,能对外发布资料、传送信息的奖10分;在局域网建立共青团网页的奖5分;拥有团委自己支配的微机,具有查询资料和发电子邮件功能的奖5分;将基层团组织状况、团员青年花名册、团的工作档案纳入微机管理的奖2分。由团务部汇总认定。
(8)团报团刊征订。凡完成团市委下达指导性征订计划的,奖10分,不足者酌情减分,减完为止。由团务部考核认定汇总。
(9)青春创业行动。成立本地青春创业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可行的工作规划,加10分;每成功实施一个项目,加10-20分;建立了本市区青春创业行动网页和项目档案库的,加10分;通过开展青春创业行动,经市青春创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每安置1名青年就业,加1分,每扶持1人创业,加5分;建立了青年就业服务中心的,每建立1个加10分;活动的开展,被市区党委、政府领导批示和肯定的(以批示件为准),每次加10分。由团市委青春创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
(10)交办事项。完成团市委交办其他事项,每项奖2-5分。由各部室提名,办公室汇总,常委会认定。
(11)其他活动。对为"爱心铺就希望路"、"保护母亲河,绿化我家园"及团市委倡导的其他社会公益活动进行捐款资助、组织得力的团委,酌情奖分。由活动组织者认定,办公室汇总。
4、扣除部分
凡团市委统一组织的活动应参加而未参加的,每次扣5分。召开的会议,无故不到会的,每次扣5分;自行找人替会的,每次扣2分;请假而无人到会的,每次扣2分。应上报的各类材料、表格,超过规定限期,延迟一天扣1分,贻误全市汇总上报和使用的,每次扣10分。参会情况由办公室负责登记汇总,材料上报情况由相应部室负责登记汇总。
二、市区、市直团委对团市委各部室工作的评议
各市区、市直团委结合团市委各部门当年的工作情况,对其业务工作、思想作风等进行监督和评议,并以适当形式反馈到团市委。根据评议结果,结合团市委年终民主评议,一起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由团市委党支部负责组织。
三、考核方法
1、团市委直接考核。"一票否决"和"扣除部分",由团市委相关部室根据实际情况直接考核。
2、基层申报考核。奖励部分由各市区、市直各团委根据自身情况向团市委申报,由团市委相关部室审核认定,团市委常委会最后确认。
3、民主评议。对"日常基本工作"通过民主评议进行考评,按市区与市直工作片分片总结汇报、评议,相关部室考核打分的方法进行。
四、考评结果的认定与表彰形式
1、对各市区、市直各团委的综合考核实行位次管理,经累计平均,从高分到低分排列,由团市委常委会按照比例和分数高低,授予部分团委"威海市先进团委"称号。
2、对各市区和市直团委以下的基层组织(含二级团委、总支、支部)和团员青年,由各单位按照分配的名额推荐上报,团市委将分别授予2003年度威海市"先进基层团组织"、"优秀共青团员"、"新长征突击手"称号。
3、考评结束后,团市委将专门下发考核通报,并抄送各单位的主要党政领导。对荣获先进称号的市区团委和市直团委,团市委将提前向单位有关领导发喜报,向先进个人发祝贺明信片。对先进单位和个人都将在十五届三次全委会上进行表彰。
做好考核工作,对于保证全市团的工作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全市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建立健全考核档案,促进考核工作规范化、科学化。通过努力,推动全市团的工作再上新台阶。
共青团威海市委
二00三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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