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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三届威海市青年企业家协会新会员的通知


各市区团委,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团委,市直各团委,各有关部门、单位,市第三届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
  威海市青年企业家协会第三届会员大会自2001年召开至今已经一年时间,根据威海市青年企业家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加之拓展工作领域,为优秀青年管理者提供学习交流发展机会的需要,团市委、威海市青年企业家协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重新推荐一批新会员入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入会条件
  年龄在38周岁以下,在威海市境内企业任职两年以上并做出突出成绩的厂长、经理(特别优秀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或特别优秀的、有开拓创新精神和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管理者(副职),承认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积极参加本协会活动,按规定交纳会费。
  二、推荐途径
    各市区团委,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团委可在本地区内择优推荐,原则上各市区不少于6人,两个开发区不少于4人,市直各团委、各有关部门、第三届威海市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可在本领域、相关行业或周围熟悉的人员中积极推荐。
  三、推荐方法
  1、各市区(开发区)团委、市直各团委及各会员单位在确定好推荐对象后,所有被推荐的对象需认真填写"威海市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登记表"(一式二份,贴照片),另附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附400字企业简介(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主要产品,2001年度产值、利税,通讯地址、传真电话、网址、电子信箱等)2份。
  2、此次推荐活动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被推荐的企业所在地为三市三区内的到各自区域内县级团委领取"登记表",企业所在地为市区范围内的到团市委基层部领取。所有被推荐的对象须于2002年10月10日前将"登记表"、照片及企业简介送威海市青年企业家协会秘书处(团市委基层部,联系电话:5225125)。
  3、新会员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可自愿申请担任理事、常务理事。会费缴纳按第三次会员大会通过办法执行:会员2000元、理事3000元、常务理事4000元。会费可由各市区团委代收后上缴或个人直接上缴威海团市委办公室,也可直接汇入威海市青年企业家协会帐号内。
  户  名:威海市青年企业家协会
  开户银行:威海市工商银行环翠区分行
  帐  号:1614028009024915043
  四、有关说明
  被推荐的对象一经威海市青年企业家协会秘书处确认通过后,即为威海市第三届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在一次性缴纳完会费后,即享受协会会员所有权利,承担会员一切义务,参加协会组织的参观学习、培训、洽谈、交流、论坛宣传、评选等活动。
  各市区、市直各团委,各青企协会员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新会员推荐工作,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切实把我市的优秀青年企业家(管理者)吸收并凝聚到青年自己的协会组织中来,为实现我市的超常规、跳跃式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共青团威海市委     威海市青年企业家协会
                                 二○○二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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