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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团委,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团委,市直各团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关于青年志愿者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努力推动我市青年志愿服务事业实现新世纪更大发展, 根据团中央《推行注册志愿者制度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印发〈中国青年志愿者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具体要求, 团市委决定,在全市开始推行注册志愿者制度。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行注册志愿者制度的意义
注册志愿者制度是世界上许多国家比较通行的作法。 伴随着我国青年志愿服务事业的蓬勃发展,服务领域不断拓展, 志愿者队伍日益壮大,许多地区开始推行注册志愿者制度。 注册志愿者对志愿者精神有着较高的追求,能够较长时间的坚持志愿服务。 在全市范围内推行注册志愿者制度,能够建设一支以注册志愿者为骨干、 规模庞大的志愿者队伍, 为我市青年志愿者服务事业新世纪的更大发展创造条件。
二、注册志愿者的基本条件
要成为一名注册志愿者,首先要进行注册登记, 同时还要每年坚持参加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工作。 做一名注册志愿者的基本条件包括:1、在所在地团组织或青年志愿者组织登记注册;2、 具备参加志愿服务的基本身体、技能素质;3、遵纪守法;4、 在医疗保健、家电维修、法律咨询、 科技教育等方面具有一技之长的志愿者优先注册;5、每年至少参加48小时志愿服务。
三、志愿者注册登记的方法和程序
志愿者注册登记主要采取书面注册的形式,一般采取下列程序:1、本人凭身份证或工作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向本单位团组织或直接向市、县级青年志愿者协会提出申请,填写注册登记表;2、单位团组织或青年志愿者协会按照注册志愿者的基本条件对申请情况进行审核;3、单位团组织和青年志愿者协会向审核合格的志愿者颁发标明注册号等内容的"志愿者注册登记证"(包括一枚胸章,工本费2元)。 每名志愿者只能注册一次, 注册号在全市唯一, 永久使用;4、团市委、各市区团委或青年志愿者协会对注册志愿者建立档案。
四、定期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
志愿者注册登记只是一种形式和载体,
目的是及时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经过登记注册的志愿者只有每年参加至少48 小时的志愿服务活动,才能成为一名真正意义上的注册志愿者。各级团组织、 青年志愿者组织不仅要做好志愿者的注册登记工作, 而且要定期组织开展各种类型的志愿服务活动。 要建立完善的志愿者档案和服务对象档案,通过"一助一"结对等方式建立起有效的服务机制。 注册登记工作要与志愿者的招募、培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等相结合, 充分发挥注册志愿者的应有作用。
五、推行志愿者注册的步骤
1、组织报名阶段。5至6月份,各市区、各单位全面开展注册志愿者报名工作。 各市区负责本辖区内的报名登记,市区青少年或到本单位团组织报名或直接到市青年志愿者协会报名。6月底前,各单位将报名名单统一交团市委团务部。
2、发证阶段。7月份,市青年志愿者协会统一为报名的志愿者编制注册号,及时通过各级团组织向志愿者发放。
共青团威海市委
二00二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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