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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团委、教委、少工委,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团委、社会事业局:
近几年来,全市广大少先队辅导员在各级党团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以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己任,结合我市实际,创造性地开展丰富多彩的少先队主题教育活动,为促进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活跃全市少先队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为树立典型,推动我市少先队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少工委决定在全市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条件
凡经正式聘请的学校专、兼职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总辅导员并从事少先队工作三年以上者,都有资格参加评选,具体条件为: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少年儿童,热爱少先队工作,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能够做少年儿童的表率;
2、具有兢兢业业的奉献精神,严谨扎实的工作作风,工作勤奋,为促进少年儿童的全面发展做出了突出成绩;
3、富有创新意识,不断探索教育规律,钻研少先队业务和理论,任期内至少有两篇少先队工作论文获市级以上表彰或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
4、注重学习,积极参加各级少工委组织的辅导员培训,曾经参加过2001年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少工委组织的全市少先队辅导员中级培训班或近三年来省少工委组织的辅导员培训班并有结业证书;
5、文化程度相当于中师或中师毕业以上;
6、近两年曾受到县级团教部门表彰。
已经受到过市级以上表彰的辅导员,此次不再重复表彰。
二、 评选数量
全市拟评选优秀少先队辅导员30名,各市区名额分配见附1。
三、 评选要求
1、各市区团教部门接此通知后,要按照评选条件采取自下而上、层层推荐的办法确定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候选人。要广泛听取社会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坚决杜绝评选活动中的不正之风。
2、每位候选人都要认真填写《威海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候选人登记表》(见附2),同时上报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所有候选人登记表都要由有关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登记表和事迹材料以及有关学历证书、论文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材料复印件均一式三份,于5月25日前报团市委基层部。各市区要按照多于分配名额的15%上报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候选人,由团市委和市教育局审核上报的材料,最终确定表彰的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人选。
共青团威海市委 威海市教育局
威海市少工委
二00二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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