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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各市区委,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团委、市直各团委:
为全面加强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建设,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使基本道德规范深入人心,促进全市青少年思想道德素质的全面提高,团市委决定在全市广大青少年中开展"列举身边不文明、不道德行为,推广好习惯"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活动宗旨
以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基本内容,以培养"四有"新人为目标,充分调动广大青少年参与道德建设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在青少年中提倡好习惯、培养好习惯,引导广大青少年提高道德认识、培养道德情感,强化道德意识,投身道德实践,推动良好道德风尚的形成,促进青少年思想道德素质的全面提高。
二、 活动内容
各级团组织要动员和组织广大青少年结合自身实际、日常观察和所见,采取问卷调查、有奖征集等方式,从基层团组织团员青年中发起,并向社会各个层面延伸,经过归纳和整理,最终将工作和学习场所、公共场所和家庭中存在的,自身或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不文明、不道德行为列举起来,公开讨论,让人们从中受到教育和启示;同时开展好习惯推荐,通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和教育广大青少年和社会各界群众,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与不文明、不道德行为告别,在生活和工作当中处处以良好的行为准则规范和要求自己,成为文明高雅、举止得体的社会好公民。
三、 活动说明
1、凡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青少年均可参与。可以向本单位团组织推荐,集中后统一上报团市委,也可以直接上报团市委团务部(市政府7号楼405室,电话5203130)
2、参与者要认真填写推荐表,一式2份。每人可只推荐一条好习惯,也可只列举一条不文明、不道德行为,还可以参加两项推荐,每项仅限一条。
3、征集时间截止到5月20日,届时团市委将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各单位、青少年参与者整理推荐的稿件进行审评。稿件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优秀奖若干名。对组织得力,参与积极,获奖情况良好的基层团委授予活动组织奖。
共青团威海市委
二00二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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