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全国“两红两优”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近日,按照团中央、团省委通知要求,经基层单位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团市委确定拟推报个人(集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反映情况时,要实事求是、认真负责,使用真实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涉及反映情况的时间、证明人等事实应表述清楚。
公示时间:2023年2月9日至2月15日
受理部门:团市委组织宣传部
受理时间:工作日每天8:30--17:30
受理地点:威海市级机关7号办公楼7313室
联系电话:0631-5177850